↑吴翔副主任现场查看海南椰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
经现场检查,该件反映的椰果厂实为海南椰茂食品有限公司,该厂没有生产作业,厂区内无工作人员在场,有生产设备及少量原料堆放,且多次电话联系该厂法人黄霞但一直无人接听电话,无法联系该法人到现场配合调查核实工作。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企业已被注销营业执照,属于无证经营状态,且因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就投入生产使用被美兰区生态环境局于2019年5月22日处罚50万元,至今未缴纳。同时,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均未落实到位。针对此情况,我开发区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现场联系供水供电部门,已对该单位停水停电,防止其擅自生产。二是桂林洋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海综执法停字桂〔2019〕322号),对该厂作出即日停止生产,限期3天内搬迁生产设备并关闭工厂。三是已电话联系出租方并得到承诺与该企业的场地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
7月27日,我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处及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再次联合对该厂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该厂已搬迁关闭。
下一步,我开发区将组建环保巡查小组,以三班倒的方式加强巡查力度,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类似工厂企业的管控工作力度,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