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的信访件事项情况
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兴洋大道4号有家洗涤厂,主要清洗医院的用品,污水未经任何处理排到厂区外水沟,夜间1、2点烧柴火,烟大,建议夜间检查,噪音大。
二、交办的信访件所属批次、接办的时间、办理时间情况
信访件属第十八批,受理编号:D2HI201907310048,承办单位: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协办单位: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收到时间:8月1日12时08分,开始办理时间:8月1日12时08分。
三、信访件的诉求情况
要求查处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1、污水未经任何处理排到厂区外水沟;2、夜间1、2点烧柴火,烟大,建议夜间检查;3、噪音大。
四、被举报对象的基本情况
经核实,被举报对象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开发区兴洋大道4号,该公司名称为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盛教,身份证号:4600291979111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395973260L,经营范围:洗涤服务,清洁服务,洗涤设备、清洁设备的销售,货物运输代理。(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出具《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海南锐洁实业有限公司洗涤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美环审字【2017】4001号)(由于海南锐洁实业有限公司洗涤厂与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共用一套污水处理设施,故两家洗涤厂一起批复)、《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海南锐洁实业有限公司洗涤厂项目(修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美环审字【2017】4030号)、《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海南锐洁实业有限公司洗涤厂项目(修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固废、噪声部分)》(美环验字【2018】6号)及第三方检测公司2019年7月21日出具锅炉废气检测报告,报告中各项指标均达标。《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琼HGS字第00031号)。
五、调查核实经过情况
经核实,该件与第十六批编号D2HI201907290060信访件、第十七批编号D2HI201907300052信访件反映内容重复。
7月30日晚上20时10分,桂林洋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周正利带队,由开发区环保处、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和美兰区生态环境局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到现场核查情况。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该厂生产过程中污水未经任何处理排到厂区外水沟的问题不属实。经现场核查,该公司生产污水经过2个沉淀池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最后接入市政管网。
2、关于该厂夜间1、2点烧柴火,烟大的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该洗涤厂有1台2t/h的锅炉连着1根烟囱,烟囱高度约15米高,营业时间为15:00-24:00,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排放,现场使用强光手电筒照射其烟囱,未发现明显烟气。
3、关于该厂晚上作业噪音大的问题部分属实。该厂坐落于桂林洋工业区用地,周边均为工业厂房,百米内无居民生活区,调查当晚,该厂正常生产,车间内存在机器生产的噪音,车间外无明显噪音。
六、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废水排放沟和沉淀池未硬化封闭,存在臭味泄漏和安全隐患的问题。
七、采取的处理和整改措施情况
(一)7月30日晚上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海南海沁天城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的废气、噪音、废水进行检测,但由于受7号台风“韦帕”下雨天气的影响,无法满足检测条件, 2019年8月2日晚上8点至11点半海南海沁天城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完成对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废气、噪音、废水检测,等待出具结果。
(二)针对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废水排放沟和沉底池未硬化封闭,存在臭味泄漏和安全隐患的问题,7月31日,桂林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海综执法改字桂〔2019〕324号):1.责令5日内规范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对厂区的污水明沟和沉淀池进行硬化封闭遮盖;2.保持厂区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三)针对被投诉的该厂的存在问题,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根据检测结果出来后依法进一步处理,同时要求该厂对标整改,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工业废气、噪音、废水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八、问题解决情况
问题已解决。
(一)美兰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检测机构)于2019年8月2日晚上8点至11点半对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的废水、锅炉废气、噪音完成检测。
8月6日检测机构出具了废水、锅炉废气、噪音检测报告,结果显示均达标:废水污染物中氨氮、总磷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其他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锅炉废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燃煤锅炉)标准限值;昼间和夜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二)2019年8月3日凌晨1点35分经开发区环保处、综合执法大队与美兰区环监局现场核查,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已按要求用水泥硬化封闭遮盖污水明沟和沉淀池,厂区内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