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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4号)

更新时间: 2023-08-27 10:50   来源: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作者: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阅读次数:

根据《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1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笔试成绩

(一)笔试成绩具体详见附件1。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41.11分。

(三)公示期:20238月27日到20238月29

(四)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一)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2。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8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大道33号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楼人社科。

(四)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在有效期内含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

6.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原件3张);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原件1份);

8.岗位要求工作经验需提供社保养老清单(原件1份)、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岗位要求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1份);

10.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原件1份);

11.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材料各提供1份并提供纸质档案袋按顺序装好,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的书面委托书(考生本人及委托人签名)。

(二)如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详见附件3)。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65710245

驻海口综合保税区纪检监察组电话:0898-68923083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

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2.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

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827

附件1: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附件2: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3: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

责任编辑: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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