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叉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3-09-07 17:14   来源: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作者: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阅读次数:

各科室、总工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社区、公用事业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全面提升村庄环境和村容村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现将《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叉考核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叉考核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我区村庄环境和村容村貌,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级交叉考核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场部居委会所辖片区和11个居委会所辖72自然村。

二、考核时间

2023年9-12月(一月一检查),每月进行。

三、考核方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居级交叉考核工作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交叉考核组由区人居环境工作组(各科室抽调人员)和各居委会检查人员组成,每个月对全区包括场部居委会所辖片区和11个居委会所辖72自然村进行全覆盖交叉考核,每个社区随机检查1自然村(片区)或居民小组,参照市级交叉检查打分方式和考核分值进行评分。每个自然(片区)或居民小组基础分100分,采取发现问题扣分模式,检查结果以自然(片区)为单位进行打分,各所有村级检查得分的平均分即为级得分。各自然(片区)的村民小组没有全覆盖考核之前,每月考核的村不得重复抽取。

四、考核内容

主要对照《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叉考评细则》内容进行,对村庄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卫生死角、污水横流、家禽散养等5个方面的内容开展实地检查(考评细则详见附件)

五、考核组安排

(一)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考核小组。各居委会需各派出1名人员上报人居环境工作组,由人居环境工作组统筹安排交叉检查,参加考核的人员不可更换。

(二)交叉考核组6组,每个考核组人数为3人,居级考核人员2名,区级人居环境工作人员1名(组长)。

(三)考核时间为期1天,每组检查2个居委会各1自然(片区)或居民小组

六、考核程序

(一)组织培训。考核前,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居委会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包括交叉考核的内容、考核流程、考核管理规定等。

(二)实地考核。各交叉考核组在规定时间内,对抽查自然村(片区)或居民小组开展全覆盖考核。考核过程发现问题要拍照记录(考核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务必使用水印相机进行拍照),原则上当天19:00前结束检查,当天22:00前要上传问题照片至交叉考核工作微信群,逾期检查或上传的问题照片视为无效。

(三)问题申诉。各组考核结束后上传的问题照片,由各居委会在考核结束后的48小时内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诉,逾期视为没有申诉问题。各居委会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反馈问题进行申诉,且申诉理由必须符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并提供图文或视频作为佐证材料。考核申诉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问题总数的20%

(四)限期整改。最终认定的问题照片将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到被考核居委会居委会根据反馈问题限期在每月17日前整改完毕不及时整改,同样问题造成市交叉考核发现问题的,3倍分值扣分,整改情况以被考核居委会上传整改图片至交叉考核工作微信群的为准,不上传不算是整改。

(五)结果汇总。考核后,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评分,一般在下个月第一周召开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考核结果。

七、奖惩机制

1.奖励按季度进行排名和奖励,居委会排名得分所有被考核自然村(片区)每月检查得分的平均分计算,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第三名奖励1万

2.当月考核排名后三名的居委会,区组织部门(党政办)将约谈所属社区书记(主任)并抄报区工委、管委,同时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做书面检讨。

3.连续2个月考核排名后三名的居委会,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将约谈所属社区书记(主任)及挂钩科室负责人并抄报区工委、管委

4.连续3个月考核排名后三名的居委会,所属社区及挂钩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年终考核不得评优。

5.各居委会派出的考核人员如检查力度不够,发现问题较少,导致当月在市级交叉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的前3名的自然村(片区)或居民小组,给予派出人员所在居级季度考核中倒扣3分,并由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

    6.对开展人居环境工作不力的居委会,工委将组织人事部门对居委会的负责人进行工作调整。

八、经费保障。

开发区统筹资金安排,保障好各单位人力、物力投入。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改善人居环境是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重要抓手,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待,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立足社村实际,细化整治内容、严格整治标准、跟踪督查考核、落实步骤节点,积极做好考核和被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每月市级交叉考核取得优异成绩。

(二)认真负责,公正客观

各考核组对考核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负责。考核组组长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加强协调,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考核组成员要认真负责,勇于担当,真实记录反馈问题确保考核结果真实可信全面客观体现自然(片区)或居民小组工作进展及成效。各被考核自然(片区)或居民小组要端正态度、积极配合,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干扰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

(三)做好保障,加强督导

考核期间,由各居委会自行保障工作用车。考核组人员自行解决用餐、车辆,产生费用由派出单位报销。督查组将随机抽查各居委会开展居级交叉考核情况和市级交叉考核整改“回头看”情况,对于“回头看”中未期完成整改,且被市区考核发现问题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件: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叉考评细则

附件:

海口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叉考评细则

7月开始试行)

一、乱搭乱建:发现一处扣1分。

1.扣分项:随意用简易材料在公共区域及房前屋后搭建不规则建筑和不规则遮阳(雨)设备,影响观瞻的。可随意进出围墙院内(超过2户以上)有乱搭乱建的情形也应扣分。

2.免扣分项:

1)沿着主房、厨房、瓦房规则有序搭建杂物间、遮阳(雨)布不扣分;

2)圈养范围内搭建的鸡笼、鸭棚、羊圈等不扣分;

3)公共区域休息点顶上规则搭建遮阳(雨)布等不扣分;

4)用围墙、木质或铁质栅栏围起来的封闭庭院内部搭建遮阳设备等不扣分。

二、乱堆乱放:发现一处扣1分。

1.扣分项:农户房前屋后、可随意进出围墙院内(超过2户以上)或占用村内公共区域堆积物品较多且凌乱,影响观瞻;个别农户建房长时间停工,在旁边的建筑用料不整齐堆放的;用简易围栏围起来的区域可视有白色垃圾、陈年垃圾或乱堆乱放物品的须扣分;村庄内的槟榔园、林地原则上不列入考核范围,但如出现大规模乱堆乱或者大面积的白色垃圾等问题严重影响观瞻的特殊情况也应扣分。

2.免扣分项:

1)房前、屋后临时放置的鞋、衣服、日用品等不扣分;

2)卫生间门口或周边摆放洗浴用具的不扣分;

3)经整治堆积整齐的石头、木料不扣分;

    4)石子、沙子用东西围住不扣分;自家院子内部、房屋间的小批量石子、沙子,不影响观瞻的不扣分;庭院内外或者田间地头出现沙子有布遮盖并有明显管理痕迹的不扣分。

    5)树林里堆积的树枝、烂叶不扣分;

    6)车辆乱停放,暂不扣分;

    7)圈养范围内堆放的养殖设施不扣分;

    8)生产工具、杂物、石头、木材等物品有管理痕迹的不扣分;

9)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堆放物品且不占用公共道路不扣分;

10)公共区域休息点里面摆放的石凳、石椅、石墩、网兜、休闲设备等不扣分;

11)村内摆放的装饰用的木雕、石雕、石磨、石墩、园艺、陶艺、古石头、景点等不扣分;

12)用围墙、木质或铁质栅栏围起来的庭院内部堆积物品不扣分;

13)水缸摆放整齐,破损2个以下(不含2个)的不扣分;

14)残垣断壁内部及四周沿房檐前滴水线以内的废弃物不扣分;

15)村庄内的槟榔园、林地小规模的乱堆乱放问题原则上不扣分。

三、卫生死角:发现一处扣1分。

1.扣分项:发现较大陈年卫生死角、白色垃圾才扣分。

2.免扣分项:

1)垃圾筐临时装垃圾不扣分;

    2)小范围烂叶、树叶不扣分;

3)用围栏、围墙围起来的废品不扣分。

四、污水横流:发现一处扣0.5分。

1.扣分项:发现常年(长期)污水横流现象或长期污水积留存在明显苔藓。

2.免扣分项:

1)排雨水沟、渠道,排雨水不扣分;

2)洗手、洗庭院排水,没有明显污物、污水不扣分;

3)水龙头、洗漱间周边形成的小范围苔藓及暂时积水、空调滴水不扣分。

五、畜禽散养:发现一处扣0.5分。

1.扣分项:在公共区域散养8只以上。

2.免扣分项:

1)农户正在将饲养的畜禽赶回鸡笼、鸭棚、羊圈等畜禽固定栖息地途中不扣分;

2)畜禽在有围栏的圈养区域内活动不扣分;

3)畜禽在树林等非公共区域活动不扣分。

六、回头看:发现一处参照上述五个类别加倍扣分。

扣分项:每月开展的“回头看”,对原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加倍扣分;对新发现的问题按照未进行“举一反三”查摆整改问题,也进行加倍扣分。

责任编辑: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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