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15〕200号)、《海口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海府 〔2016〕102号)、《海口市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海审发〔2016〕109号)以及《海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审发〔2016〕135号)文件精神,制定桂林洋开发区2019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时间及对象
(一)抽查时间:2019年1月至12月。
(二)抽查对象:进驻开发区的企业、公司等。
二、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级监管市场主体或项目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小于2次。
三、抽查内容
按照《桂林洋开发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清单中涉及的事项进行全覆盖检查(详见附件)。
四、抽查实施
(一)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依据抽查工作平台开展抽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取检查人员。
(二)抽查公示。各抽查部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海口市双随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共、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抽查结果处理。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附件:桂林洋开发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3月1日
附件: 桂林洋开发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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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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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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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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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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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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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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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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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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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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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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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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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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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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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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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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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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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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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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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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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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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市政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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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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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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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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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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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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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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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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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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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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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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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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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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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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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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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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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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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规范自由裁量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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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向大气排放粉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味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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