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
便民服务 海口市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和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 2017-07-03 16:38   来源:  作者:陈琳  阅读次数:

  

  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下列人员可参加居民医保:

  (一)本市非农业户籍的未成年居民;

  (二)本市非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

  (三)本市辖区在校(园)在册的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中专生、技校生、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含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含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居民医保是自愿参加还是强制的?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但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全部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

  三、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一)成民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70元(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助248元)。

  (二)未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40元(财政给予每人每年补助248元)。

  (三)城镇低保对象、城镇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名缴费参保)。

  (四)城镇非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35元缴费,个人缴费不足部分(即35元)由市财政全额补助。

  四、什么时候可以参加居民医保、缴纳医疗保险费?

  答:居民个人(家庭)缴费实行每年一次定期缴费制度,即一个年度内集中在一个时间段内一次性缴费。保障期为一年。

  每年集中在社区居委会和乡镇参保缴费的时间定为7月至10月。逾期不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不办理退保手续。

  居民参保缴费后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本市在校在册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在学校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时一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可一次性缴纳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最高可一次性缴纳6年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每年7月至9月为学生集中在校参保登记缴费时间。

  五、到哪里办理参加居民医保手续、缴费医疗保险费?

  答: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申请登记和缴费。

  各区社保中心联系电话:

  秀英区社保中心 68666725

  龙华区社保中心 66891092

  美兰区社保中心 65303335

  琼山区社保中心 65855796

  六、怎样办理参加居民医保手续?

  答:城镇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低保对象、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要出具相关证件)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申请登记和缴费,家庭中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全部参保,不能选择性参保。

  社区居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应当对参保人进行身份甄别,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收取其参保费后应出具海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作为参保缴费凭证,发放《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免缴费家庭成员参保时发放《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海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

  参保居民持居民医保卡按规定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七、居民医保的缴费方式有几种?

  答:可以到社区采取现金缴费;待社区安装刷卡机后,也可刷卡(银联卡)进行缴费。

责任编辑:陈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更多   园区介绍
更多   便民服务
  联系我们
  •  联系热线:
  •   0898-65710103 0898-65710104
  •  邮箱:glyxck@126.com
  •  传真:0898-65710104
  •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电话:
  •   0898-65717796
  • 琼ICP备19003580号-1  主办: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桂林洋大道33号
  •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104号  联系电话:0898-65710103  0898-657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