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 2023-04-12 16:34   来源: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作者: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据《海口市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2023年至2025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护苗”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各类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合法权益,为自由贸易港建设事业培育合格接班人。

通过三年专项行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保障、家庭学校尽责、社会各界协同的长效工作机制,深化未成年人爱国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综合治理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类突出问题,提高未成年人道德水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促进未成年人明理知耻、尽孝守法、爱惜生命;确保义务教育实质性完成,学生欺凌事件基本杜绝;至2025年,全非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未成年人非正常伤亡事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均较 2021年下降50%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二、工作措施与责任分工

   (一)扎实推进“家庭防护”行动,夯实家庭监护责任,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和社区环境。“家庭防护”行动组长单位:开发区妇联)

1.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培训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贯彻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创建等活动,加大宣传培训和健康教育力度,指导未成年人家庭和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常态化规范化建设,依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充分发挥家庭教育讲师团作用,深入学校、社区、农村,广泛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家长培训授课、文明家庭创建等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要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家庭教育指导(牵头单位:开发区妇联,责任单位:社会事业事务科、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制定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计划,针对辖区广大家庭每年至少开展1次集中指导服务,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家庭每年至少开展2次指导服务。建立并落实离婚家庭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指导制度。

2.强化家庭监护履责监督。对未成年人家庭监护情况开展摸排,督促履行家庭监护职责。推动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对未成年人家庭履行监护情况进行监督,对不履行监护职责,情节严重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婚姻的治理力度,防止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政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建立监护人失责追责机制,制定相关未成年人监护人失责训诫实施办法(牵头单位:开发区妇联,责任单位:社会事业事务科、桂林洋派出所、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采取普访和重点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家访,建立全市问题未成年人家庭台账,重点劝诫率达100%。

3.突出基层协同治理作用。加强“未成年人零犯罪零受害社区”创建工作,组织村居(社区)等基层力量法治宣传、道德实践、公益志愿等活动,主动对有逃学、吸烟、饮酒、暴力倾向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开展引导教育,并建立发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及时向社区、学校、公安机关报告的制度机制。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制,加强社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矫正专业化队伍建设开展“共性+个性”心理团辅,打造“心理服务值班室”帮教品牌,抓实社区矫正监管过程个案跟踪,强化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建立健全闲散未成年人的联系管理机制,将未成年人相关数据纳入各级综治中心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和服务管理。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站建设,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等关爱保护工作,积极开展“四点半课堂”“城乡手拉手”“阳光护航”“雨露计划+”等关爱服务活动(牵头单位综治指导科,责任单位:社会事业事务科、桂林洋派出所、桂林洋司法所、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2023年底,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矫正工作师资库全区困境未成年人排查摸底,形成台账,建立关爱和帮扶制度。推进镇街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2035年前实现辖区全覆盖。

  

4.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教育协同机制,积极开展平安校园、文明家庭、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和“百万家庭共成长”家庭教育暨预防校园欺凌安全教育宣传活动,营造未成年人良好成长社会环境。开展移风易俗活动,抓好农村地区未成年人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农村地区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消除陈规陋习和宗族势力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高度重视因父母离异导致失管失教,或因家庭暴力导致性格孤僻的未成年人的日常引导、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工作,依托海口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防止因缺少关心关爱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开发区妇联、综治指导科、社会事业事务科、桂林洋派出所、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乡村振兴少年宫等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整治农村地区未成年人酗酒、斗殴、聚赌、飙车等问题,开展问题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宣传,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扎实推进“教育防护”行动,建立健全教育体系,塑造育德为先的教育环境。“教育防护”行动组长单位:综治指导科

    5.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治教育。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学习二十大、争做好队员”“红领巾爱学习”“习爷爷教导记心中”等新时代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中学(中职)学生18岁成人礼主题团队日活动等。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强青少年“四史”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军训教育,推进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持续开展“两法一规”进校园,“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逐梦自贸港,学法我最潮”“律师进校园以案释法”“一誓一课一体验”、模拟法庭等多样化“法治进校园”活动。选优配齐法治副校长,规范法治副校长选配、履职、考核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综治指导科,责任单位:党政办、桂林洋司法所、桂林洋派出所、社会事业事务科、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实现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覆盖。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6.筑牢学校安全防线。规范校园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护制度体系,加强校区治安巡逻,维护校园平安。加强校园“人防、技防、物防”建设,保障专门安保经费,配齐专职保安队伍,落实校园实行封闭化管理,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设置“护学岗”并切实发挥作用,持续推动“护校安园联盟”建设。落实学校和老师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及早介入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制定责任清单,建立问责机制,完善校规校纪,多措并举预防学生欺凌事件,及时稳妥处置网上相关舆情。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建立学校保护工作评估机制,评估结果纳入学校管理水平评价和校长考评考核。依托中小学校、海口市中小学应急综合演练基地、社区等建设少年警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生命教育和安全防护教育。常态化开展校园防溺水、防电防火、防自然灾害事故和食品消防安全宣传和技能培训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区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引入专业力量参与学生管理服务,通过建立学校社会工作站、设立社会工作岗位、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学校社会工作发展。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未成年人生命教育等工作经费列入市级年度财政预算。(牵头单位:综治指导科,责任单位:党政办、桂林洋司法所、桂林洋派出所、财经科、社会事业事务科、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2023年6月,全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持证上岗率封闭化管理率一键式紧急报警系统安装率,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设置率均达到100%全面落实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制度。开展涉校涉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学生不良行为、学生欺凌隐患和其他安全隐患事件。2023至2025年,未成年人溺水等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年均下降8%以上。

7.健全心理服务帮扶体系。加强未保中心和未保站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和制度机制,将其打造成为专业团队为辍学闲散未成年人、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单亲(离异)家庭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和针对性帮教活动的重要依托场所。将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牵头单位:社会事业事务科,责任单位:开发区妇联、财经科、综治指导科、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2023年全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配备率达60%,2024年底配备率达100%,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学困生“一对一”帮扶机制。2023年底前心理服务团队覆盖60%以上社区,2024年底前覆盖全辖

8.压实控辍保学责任。压实控辍保学的主体责任和具体责任,落实“双线目标责任制”和“七长包保责任制”,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控辍保学机制。有效减少辍学、学籍在册人不在校、逃学逃宿等问题,不得违反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或“逼退”学生。建立控辍保学台账,落实“一人一案、分类处理、一日管理”制度,防止学困生流散社会。做好未满十六周岁辍学学生劝返复学、职业教育工作。(牵头单位:社会事业事务科,责任单位:人社科、桂林洋派出所、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从2023年春季学期开始,连续3年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和学籍在册人不在校情况。建立学困生“一日管理”制度,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非正常离校现象。2023年,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际辍学率小学控制在0.6%以内、初中控制在1.8%以内。

(三)扎实推进“社会防护”行动,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构造齐抓共管的社会环境。(“社会防护”行动组长单位:社会事业事务科

9.加强社会环境治理。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信息准入查询制度。深入推进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时清理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定期开展清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摊点及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坚决查处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的非法摊点,扫除学校周边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整治校园周边水吧、休闲吧、台球厅等场所容留未成年人吸烟、逃课、手机游戏等问题。校园周边食品销售经营店铺摊点全部纳入抽查对象,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切实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构建未成年人成长社会环境治理联合执法机制,落实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宾馆、酒店的核查与报告制度,加大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网吧等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净化出版物市场、网络市场,从源头上防止低级淫秽暴力文化侵蚀未成年人。严格规范校外寄宿点,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游乐园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禁止任何个人或场所胁迫、引诱、教唆或接待未成年人文身。调动各方力量参与防溺水工作,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责任单位:桂林洋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桂林洋分局经发科、党政办开发区妇联、社会事业事务科、综治指导科、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对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清理整治,杜绝发生严重危害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案(事)件。

10.净化网络信息环境。加强中小学生手机进校园管理。加大互联网涉未成年人重点应用服务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加快出台网络保护配套措施,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加强属地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和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和规范管理。严格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规范网络游戏、网络直播和网络短视频等服务,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网络沉迷、过度消费等行为,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等服务时段、时长,严格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加大互联网涉黄、涉赌等违法有害信息的处置,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的监管,有针对性开展网上巡查。加大对网络直播和网络短视频行业的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利用网络直播和网络短视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网络直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营造网络直播公平竞争环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教育活动,依托新媒体平台官方帐号制作正能量网络文化产品,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桂林洋分局,责任单位:经发科、党政办开发区妇联、社会事业事务科、综治指导科、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多部门配合协作,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体系。

11.建立完善职能部门监护职责。分别成立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和海口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机制建设和统筹协调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由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和终止临时监护情形时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评估工作规范,科学评判其履行监护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推动监护评估规范化专业化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措施。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建立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流浪未成年人的集中救助,完善救助管理机制,重点解决流浪未成年人家庭回归、教育成长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社会事业事务科,责任单位: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2023年3月前,分别成立区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和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判分析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形势和开展工作情况。建立政府监护体制和监护评估制度。

12.推广“四访五帮”工作机制。结合“平安进万家”全警联系村居”等活动,协同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走访本人、监护人、老师以及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开展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摸底排查,建立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动态监测预警、分类救助机制,组织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教,做到不落一人。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心理健康辅导站等,经常性开展普法教育和心理疏导,帮助完成学业、掌握技能、增强法治观念、提升安全意识、纠正不良习惯,织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防护网”。(牵头单位:综治指导科,责任单位:桂林洋派出所社会事业事务科桂林洋司法所人社科开发区妇联、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2023年6月底前,综治指导科牵头完成全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和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底数台账。2023年底前,“四访五帮”率达到100%

13.加大社会组织保护未成年人力度。培育和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社会组织,大力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面向全市机关干部、基层团干、专业社工、社会公众、在校生能群体招募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发展青年志愿者,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心理干预、权益保护、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专业优势,积极引导志愿者参与保护工作持续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阳光护航 情暖童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项目。健全慈善行为导向机制,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等加强数据共享和供需对接,引导公益慈善组织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有针对性的服务。(牵头单位:社会事业事务科,责任单位:开发区妇联、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2023年前,完成全区未成年人保护专业性社会组织创建工作

(四)扎实推进“司法防护”行动,强化政法机关专门工作职责,营造安全有序、震慑违法犯罪的法治环境。“司法防护”行动组长单位:桂林洋派出所

14.重点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组织、教唆、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特别是组织、强迫、引诱、容留未成年人卖淫和涉毒品犯罪。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多发问题重点整治。对未成年人盗窃电动摩托车、电信诈骗、“套代购”、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多发案件,开展普法警示教育。依法严厉打击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套路贷”、网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未成年人涉命案治理,打击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牵头单位:辖区各派出所,责任单位:桂林洋司法所社会事业事务科市场监督局桂林洋分局开发区妇联

工作要求实现《海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方案》《关于加速推进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工作方案》“一号检察建议”等文件要求。

15.严惩网络危害未成年人行为。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猥亵或恶意损害形象或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行为,对涉黄、涉毒、涉赌等直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内容按照“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推广12355线上平台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和线上帮扶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心理咨询室)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充分发挥海口市未成年心理健康辅导站作用,组建专业化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干预、辅导服务团队。严厉打击为儿童手机手表等智能设备提供黄色、暴力、犯罪的广告、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等违法行为。督促网络运营者及时处置网络欺凌、网络教唆、涉黄、涉毒、涉赌等问题并防止信息扩散。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侦查打击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工作要求,对涉案平台或企业、提供接入服务的运营商等依法予以查处。(牵头单位:党政办、社会事业科,责任单位经发科、桂林洋派出所)

工作要求:2023至2025年网络危害涉未成年人行为和案件逐年明显下降

16.惩戒帮教罪错未成年人。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的早期干预机制,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重点矫治、依法惩处、精准帮推广12355线上平台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和线上帮扶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心理咨询室)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充分发挥海口市未成年心理健康辅导站作用,组建专业化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干预、辅导服务团队。教的分级干预制度。全面掌握近三年全区解除羁押、社区矫正、刑满释放未成年人的底数,加强对帮教工作,积极协调解决其入学、生活等方面的问题,社区要全面掌握其生活现状和行为动向,引导和帮助其树立信心,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有推广12355线上平台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和线上帮扶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心理咨询室)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充分发挥海口市未成年心理健康辅导站作用,组建专业化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干预、辅导服务团队。效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牵头单位桂林洋司法所,责任单位:桂林洋派出所

工作要求2023年6月底前建立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政法机关对所有解除羁押、社区矫正、刑满释放未成年人建立档案,指导社区定期掌握其生活现状和行为动向。2023年底完善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重点矫治、依法惩处、精准帮教的分级干预制度

17.开展交通安全防护源头治理。集中整治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落实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提高识别技术手段,禁止16周岁以下中小学生使用。严管学生违法骑行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和乘车不戴头盔行为,公安、教育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联合开展集中行动,重点查处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广大中小幼学生公交通勤水平,鼓励增加校车、公交专班、学生公交线路和上下学时段班次,创建“家门一校门公交出行示范线路”,推进公车、校车乘载未成年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理赔工作。加强校车隐患排查治理,教育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所属校车车况、驾驶人资质和日常安全教育台账等进行全面检查,交通部门加强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山区公路防护工程建设。(牵头单位:桂林洋交警中队,责任单位:社会事业事务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居委会

工作要求:中小学生交通违法现象明显下降,到2025年中小学生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2021年下降50%。

、保障督促机制

(一)建立高效的统筹指挥运行机制。成立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行动的统筹指挥、组织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综治指导科,承担统筹、协调、督导、考核等职责。

专项行动分设家庭防护、教育防护、社会防护、司法防护四个行动小组,分别由开发区妇联、社会事业科桂林洋司法所桂林洋派出所担任组长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行动小组组长,其他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为副组专项行动实行“月调度,季推进”工作机制,“护苗”行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推进会“四防行动”单位每月召开调度会。请于2月推广12355线上平台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和线上帮扶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心理咨询室)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充分发挥海口市未成年心理健康辅导站作用,组建专业化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干预、辅导服务团队。要建立联络员和信息报送制度,每月月底前,各行动小组、各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重大事项要及时报送

区各单位要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专家和人才库,加强对涉未成年人相关工作的调查研究。要加强经费保障,专项行动经费统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细化经费使用事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护苗”专项行动及相关措施得到落实。(牵头单位:综治指导科,责任单位: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建立信息化动态管控机制。运用省社管平台建设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系统,将辍学和经常逃学学生、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录入系统,实行动态填报、实时更新机制,通过运用信息化、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实时动态掌握我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态势,为各部门决策提供参考。(牵头单位:综治指导科,责任单位:社会事业事务科、桂林洋派出所

(三)建立依法监督和挂牌整治机制。加强涉未成年人行业领域地方立法工作,定期开展全落实“两法一规定”执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建立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通报倒查机制,对政法机关办理的每一起 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件进行剖析、通报,实行“一案一倒查”,重点查看职能部门和学校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各职能部门“四访五帮”是否到位、监护人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被教唆犯罪等问题,运用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和公安提示函督促各方责任落实。针对重点地区、突出问题开展挂牌整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牵头单位:综治指导科,责任单位: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护苗”工作指标体系和成效评价体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行“每半年一督查一通报”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年底结合平安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考评工作,对各、成员单位落实成效进行实地考核。要提高该项工作在平安建设考核中的分值占比,考核结果作为平安建设考评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推广12355线上平台青少年心理咨询辅导和线上帮扶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配齐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加强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心理咨询室)建设。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充分发挥海口市未成年心理健康辅导站作用,组建专业化的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干预、辅导服务团队。各区、乡镇(街道)、村(居)、学校为创建单位,开展全未成年人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示范创建活动。“护苗”行动领导小组每年进行总结表彰,三年行动结束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对“护苗”工作开展不力、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牵头单位:区“护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综治指导科人社科

责任编辑: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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