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
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供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总结报告>的函》(海法办函[2019]2号)要求,开发区高度重视,为全面总结我区2019年法治建设成绩,找准突出问题,明确2020年法治建设努力方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自2018以来,我区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下,2019年1月,开发区召开两次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再次原原本本地学习了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中央12号文件精神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主要内容,深刻领会其精髓要义,用其指导工作,切实推进开发区各项实际工作中;2-4月分别召开了两次会议,分别学习了《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第一部分到第四部分的内容;5月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论民族和宗教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第十九讲: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容;6月召开工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情况;7-8月继续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相关视频学习和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的内容;10月开发区工委理论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部分内容。开发区下一步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计划任务开展工委中心组学习,推进各项工作。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为了保障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顺利开展,我区先后制定印发《桂林洋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桂林洋经济开发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开发区多次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桂林洋开发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成立了桂林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区工委书记任组长,区工委、管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吸纳了党政办主任、综治指导科主任、经济发展科科长、财经科科长、农林水务科科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科长、社会事业管理科科长、园区综合管理科科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科科长、环境保护科科长、农场工会副主席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治指导科主任曾庆思担任办公室主任。由综治指导科会同区党政办等部门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而造成涉稳重大问题的,视情节追究主要领导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查究责任。
2019年7月24日,开发区“两路”项目指挥部组织传忠社区居委会、大办村和小燕尾村居民代表参加沟通协调会,会议广泛征求了居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居民关心的公庙安置、临时过渡安置、职工再就业以及“一户一宅”认定工作进行深入沟通交流。2019年7月31日,开发区“两路”项目指挥部组织传忠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参加协调会,协商传忠社区公庙补偿迁移事宜,听取居民代表对公庙迁移和规划重建的有关建议。
今年以来我区共接访下访约访处理征地补偿、居民点建房批复、经营地征收补偿、村庄搬迁、违建拆除、养殖业转产、就业安置补偿等问题共44批次500余人,广泛听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的有关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代表、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行“一窗受理”,我区政务大厅探索推行 “一窗统一接件、信息统一录入、一窗统一发证”三统一模式,设立统一窗口对外,所有事项均在统一窗口收、取件并录入系统,事项办结后,统一窗口送达。所有审批事项纳入不见面审批,在海口市政府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不见面审批板块可以申报,2019年以来已有17家单位申报,并与省投资监管平台互联互通。
四、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府〔2018〕47号)的文件要求,我区执法部门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原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现更名为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海口市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基本目录》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按照《海口市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行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执法大队在原有基础上完善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制定和使用,规范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
五、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根据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五进”工作,不断增强开发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更好服务和保障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增强市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开发区充分借助行政村中的可利用资源,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各行政村中设立法治宣传栏,向广大村民、青少年宣传一般性的法律常识,开发区司法所定期到各村开展法律咨询,通过一系列的法治宣传使他们能懂得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开发区中小企业分布较多的实际情况,开发区组织编印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一系列法律宣传资料,累计共发放10000余本。开发区联合司法所在12个社区开展“6.26”禁毒专项普法知识讲座,有力的提高了开发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发放《禁毒条例》小册子等资料3000余份。
六、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我区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80次,预防纠纷750次,受理调解64宗,调解成功64宗,调处率100%,口头调解28宗,书面调解36宗。其中,损害赔偿纠纷25件,合同纠纷22件,邻里纠纷15件,生产经营纠纷1件,拖欠工资纠纷1件。
二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今年以来,我区领导干部共接访、下访群众44批500人次,解决了群众反映较为强烈、涉及人数较多、矛盾隐患较大的重点矛盾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企业巡查监管。开发区采取定期、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对企业环保手续,大气除尘措施进行巡查,检查其大气检测报告是否达标。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3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对屡教不改的企业上报上级环保部门依法查处,截止目前并未发现屡教不改的企业。
严格监管允许区外露天烧烤及渣土运输。2019年,我区共出动警力744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32辆次。共计劝导违规露天烧烤行为9起,劝导渣土运输整改11起。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我区按照《桂林洋开发区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和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和农业废弃物清理回收工作,共印发清理传单150份,悬挂横幅10条,出去巡查人员56人次,共清理废弃农膜35吨,农药包装物0.7吨。
开展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为提升空气环境质量,给市民出行营造空气清新的环境,桂林洋公用事业公司切实做好道路洒水降尘工作,一是制定《市政道路洗扫与冲洗管理制度》作为扬尘治理日常管理制度。二是出动冲洗车与机械化洗扫车开展清洗作业。桂林洋公用事业公司每日出动4辆冲洗水车车对全区主干道采用洒水降尘、冲洗路面相结合的方式,配合7辆机械化洗扫车开展作业。每日冲洗洗扫2次,采取机械设备组团作业、人机结合作业等模式,通过“以洗代扫”的保洁方法,确保辖区市政道路机械化作业覆盖率达90%,同时以达到抑制道路扬尘,路面冲洗见本色的工作要求。
据统计,全年共计出动洗扫车2352车次、洒水车566车次,12000人次加大道路降尘力度,道路扬尘问题明显改善。
(二)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严格监管企业危废处置。开发区每月对辖区内的危废产废的企业进行巡查,检查其危废存储间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情况,截止目前共巡查了40余次,对于未按相关要求落实法律法规的企业责令整改。针对危废存储间落实法律法规不到位的情况,开发区全年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对于屡教不改的企业,开发区将相关情况形成正式文件报美兰区环保局并联合美兰区环保局依法查处,截止目前共联合查处2次。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2018年11月29日,海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口市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实施关停若干措施》要求12月31日前对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全面关停。
“若干措施”发布后,桂林洋辖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及养殖专业户剩余37家,存栏4556头。2019年3月26日,桂林洋全面关停家生猪养殖场37家(其中拆除10家),在全市率先完成关停禁养区与规模化养殖场(户)的任务,有效遏制农业面源污染。
八、实施营商环境优化工程
1.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事等制度。我区推进“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办结、网上评价、网上反馈”的全程网上模式。
2.做好保姆式服务企业工作,开发区制定《建立企业秘书服务工作制度(试行)方案》,帮助企业解决难关、痛点、堵点问题,提高园区服务水平。
九、加强法制专门队伍人才建设
海口市桂林洋司法所自2014年12月份挂牌成立,主要承接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善了开发区法制机构,逐步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目前各居委会已挂牌法律顾问。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9年12月3日